某日下班,已經是飢腸轆轆,外加零星小雨,所以就近去了麥記餐廳。

然後就一路邊走邊吃,根本就不在乎周圍有沒有熟人。

慢慢晃悠悠的進地鐵站,你應該知道我那種悠哉游哉的樣子,何況還有吃的。

刷月票,進站,上列車,嗯哼!坐下吃。

其實坐下後就剩下半包薯條了,感覺還不怎麼過癮呢。

這時坐下個女的,望著我,我用那滿嘴油膩,沾滿番茄醬的嘴打了個照面,又低下頭工作去了。

不知道這姑娘是怎麼了,還是想到什麼了,還是有感而發的怎麼了。

居然用手機朝我拍照,我當時側身再接電話,關鍵是有閃光燈。

很淡定,眼睛望了一下,但那女人一直在望著她的手機屏幕。

好吧,不慌不忙,打完電話,按下拍照鍵。

“來來來,抬頭往這看,往這看”——咔嚓。

恩,咔嚓一下。我說姑娘我也不是什麼善茬啊。

你看這照片,居中,光線從組,取景清晰。正兒八經的正面取景!對吧!除了修改了一下照片尺寸的大小及刪除了EXIF信息,沒動任何東西。

像我這種正經內向的人,可沒故意醜化人家。人家該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。

我說姑娘:你拍照有你的自由,可是你的自由不能妨礙到我的自由。

地鐵上就剩下這些東西沒結局了。我又沒亂扔垃圾,垃圾全在漢堡袋裡面;周圍座位有很空,不存在佔座的情況。我就很疑惑。

其實……吃是一種態度。

2012-10-3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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